金睛识“事故”重拳打骗保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法文
本报讯
一辆吉普车在深夜时分被另一辆轿车撞下了省道,掉进了山沟里。殊不知,这起“活生生的交通事故”其实是有人精心策划的,不过是骗取钱财的手段而已。最终这场看似天衣无缝的骗局难逃法眼,日前3个制造“交通事故”的骗子悉数获刑。 去年10月7日晚10时许,泰顺人卢某驾驶一辆轿车,载着潘某驶过52省道,在经过三滩路段时,撞向一辆停放在路沿边的吉普车,并将吉普车从公路上撞到山沟里。随后,潘某向泰顺县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案,称其驾驶的桑塔纳轿车与一辆车交会时,受对方刺眼的灯光影响,将停放路边的一辆车撞下公路。此后,吉普车车主沈某也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描述了这起“交通事故”,要求保险理赔。但是他们所称的事故原因引起了保险公司的怀疑。得知骗局要被揭穿,沈某、卢某和潘某投案自首。 原来,设计这场骗局的是吉普车车主沈某。该吉普车是二手车,经常要维修,沈某深感负担太大,想转手但无人购买。于是,沈某想出了用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的歪点子,并找到潘某帮忙。当晚沈某将自己的吉普车停放在52省道三滩路段公路外沿处,戳破一只轮胎去修理,同时将车辆停放地点告诉潘某,让他驾车将吉普车撞下公路。为了多个“证人”,沈某又叫上了卢某,让他目睹“交通事故”。 这起人为制造的交通事故导致两车损伤,经保险公司测算,损失额达近5万元。泰顺法院经审理,认定沈某等3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,欲骗取保险金,构成保险诈骗罪,一审判处策划、组织、指挥并直接实施了保险诈骗行为的沈某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半,并处罚金1.5万元;分别判处卢某和潘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 |